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跟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一、 交通事故 后误工费跟营养费的 赔偿标准 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跟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 工资 标准计算;营养费的标准无特殊情况下是30元一天。如果双方对该 赔偿金 额达成一致的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执行。 二、相关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 法医鉴定 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 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之后,伤者要尽快就医进行治疗。在此期间产生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食宿交通费、以及误工费用等等都需要肇事方进行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不按照个执行双方进行协商的话,只要协商一致也是可以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60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