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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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大门类名录。
其中五个门类的名称在2008年有所调整,并沿用至今。十大门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每个代表性项目都有一个专册粗属的项禅姿嫌目编号。编号中的罗马数字代表所属门类,如传统音乐类国家级项目“侗族大歌”的项目编号为“Ⅱ-28”。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年通过的:昆曲; 2003年通过的:古琴艺术。
2005年通过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
2009年通过的: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安徽宣纸、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格萨尔》史诗、浙江龙泉青瓷、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疆《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篆刻、剪纸、雕版印刷、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 2009年通过的:河南平顶山大槽油传统技艺贺手。
2010年通过的:京剧、中医针灸。
2011年通过的:皮影戏。 2013年通过的: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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