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笔为谏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翻译:
隋朝皇帝曾经责备一个官员,在大殿之上鞭打他。谏议大夫刘行本上奏说:“这个人一向清廉,这次他的过错又很小,希望您能稍微宽恕他。”皇帝不理睬他。
刘行本在这个时候站在皇帝面前说:“陛下您不因为我没有才能,而把我放在在您的身边,我说得如果对,陛下你怎么能不听呢?我说得如果错,应该把我送到大理寺处置我。怎么能轻视我而不理睬我呢?”于是把笏板扔在地上然后退下。皇帝收敛了容颜向他道歉,于是原谅了那个被鞭打的官员。
原文:
隋主尝怒一郎,于廷前笞之。谏议大夫刘行本进曰:“此人素清,其过又小,愿少宽之。”帝不顾。行本于是正当帝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听?若非,当致之于理。岂得轻臣而不顾也?”因置笏于地而退。帝敛容谢之,遂原所笞者。
此文出自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
创作背景:
刘行本,沛人也。父瑰,仕梁,历职清显。行本起家武陵国常侍。遇萧修以梁州北附,遂与叔父璠同归于周,寓居京兆之新丰。
《资治通鉴》(常简作《通鉴》),是由北宋史学家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十九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十六朝1362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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