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种类和资格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1)本国公民
(2)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
(3)无国籍人
2、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2)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3、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4、国家
法律主体资格的界定及其功能
法律主体资格范畴的内涵
在现代法律上,法律主体资格,或曰“法律人格”,指在法律上作为一个能够维护和行使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之主体的法律资格,英文中对应范畴为(legal)personality1或 personhood2。这就是说,法律主体资格是资格的拥有者可以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的法定条件(或依据)。而权利、义务和责任乃是法律规范的内容,所以法律主体资格也可以界定为“成为法律规范所规定之主体的能力”。另外,权利、义务和责任也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所以法律主体资格也就是成为法律关系之主体,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归属者的资格。3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公法法律关系和私法法律关系,4法律主体资格也就可以分为公法主体资格和私法主体资格。为了便于对文章有一个清晰的把握,我仅把研究的范围界定在私法主体资格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