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用过一次可以用第二次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公积金用过一次,可以用第二次。用户可以用公积金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提取两次或者多次公积金。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才能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不支持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公积金提取,只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并且通过了公积金中心的审核,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没有限制,用户可以尝试多次提取公积金。用户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因此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不建议用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而公积金贷款审核结果出来后,用户就可以正常办理公积金提取,这时候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会影响之前通过审核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79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