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王十三年翻译
襄王十三年原文翻译如下:
【原文】:襄王十三年,郑人伐滑。王使游孙伯请滑,郑人执之。王怒,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古人有言曰:‘兄弟谗阋、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若是则阋乃内侮,而虽阋不败亲也。
郑在天子,兄弟也。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子颓之乱,又郑之繇定。今以小忿弃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无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征于他,征于他,利乃外矣。
章怨外利,不义;弃亲即狄,不祥;以怨报德,不仁。夫义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不义则利不阜,不祥则福不降,不仁则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宁百姓,令闻不忘。王其不可以弃之。”王不听。
【翻译】:襄王十三年,郑国人攻打滑国。襄王派游孙伯替滑国,郑国人把他抓起来。吴王很生气,要把狄人进攻郑国。富辰劝谏说:“不可以。古人有句话说:‘兄弟进谗言争吵、侮辱别人百里。’
周文公的诗上说:‘兄弟争吵在墙,对外抵御他的侮辱。’如果这样,那么兄弟才面临窘迫、受到侮辱,而虽然争吵,就不会受到危害的双亲。在天子直接管辖的郑国,她的兄弟郑武,有大功勋在平王、桓王;我们周室东迁,晋国和郑国;王子颓发动叛乱,又是郑国的徭役负担安定下来。
现在因为小的愤恨的抛弃,所以小怨设置是很大的恩德啊,恐怕不可以吧!
况且兄弟的怨恨,不征在别的,其他的弓,利于于是外了。章怨恨外的利益,这是不义;抛弃亲人就狄,这是不吉利的事;以怨恨回报别人对自己的恩德,这是不仁。义是用来产生利益,王祥用来事奉神灵,仁是用来保护人民。不义的就有利益并不希望阜,不吉利的事就有福不投降,不讲仁德,百姓就不会到来。
古代明君不失去了这三种德行的人,所以能广有天下,而和宁百姓,美好的名声不忘。王这是不可以抛弃他。”胶西王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