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怎么处理
如果该固定资产继续使用,则不作账务处理,只是还在固定资产清单上,依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如果要报废处置,则要进行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累计计提的折旧)贷:固定资产。处理该固定资产取得的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最后把固定资产清理的差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
提足折旧的 ,报废时直接处理,如果是提前报废的要找税务局报一下 。
提前报废固定资产比较麻烦,因为还涉及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2. 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
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