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公说是外面欠债所以不能回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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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公在外面欠债的话,那确实会让您的压力很大,而且会很难受的.不过这要看您老公在外面是欠了多少钱哈.如果您老公欠的这个钱比较少的话,您可以和老公沟通一下,让他以后不要再去借钱,或者不要再去做不该做的事情了,然后把这笔钱还上之后你们好好的再去过这个婚姻的日子.但是如果你老公欠的钱很多,并且执迷不悟,不愿意和您沟通的话,关于这种情况,那您就需要考虑一下这个婚姻还有没有继续存续下去的必要了.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两方离婚,然后男方借的钱,只要是您能够证明,这个钱是您老公自己借的,和你也没有关系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您就没有权去为老公还上那笔欠款.这样对您也是比较好的呢.也就是说假如您的丈夫的这个借款是用于个人的开支或者从事非法的活动,像赌博,放高利贷这种,那这个是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的,您是可以要求老公独自偿还的呢.老公在外面欠债如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女方应当收集好相关证据,同时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这样就可以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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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欠信用卡还不上了,欠银行的钱还不上,欠个人的钱还不上了,你被逼得走投无路,那么这个时候呢?什么都不要怕,先活着再说,顶多限制你的高消费,不能坐高铁飞机,住星级酒店等等,想开了,那又如何呢?
生命最可贵,只要人还在,一切都还有机会。如果你连死都不怕,那还怕活着吗?只要抓住你的好时机,天时地利人和,东山再起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愿看到文章的你,无论生活遇到了什么样的不如意的事情,早日等到自己的好时机。
生命最可贵,只要人还在,一切都还有机会。如果你连死都不怕,那还怕活着吗?只要抓住你的好时机,天时地利人和,东山再起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愿看到文章的你,无论生活遇到了什么样的不如意的事情,早日等到自己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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