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的军事法规
秦朝时期的军事法规如下:
训练中,士兵发弩射不中目标,负责县尉罚二甲。发弩蔷夫(乡官)射不中目标,罚二甲。戌守边疆,如果在军官之后才动身,有罪。戌守边疆,如果不等接替者前来就擅自离开,按逃兵罪论处。站岗时擅自离岗,罚二甲。
队伍中有一人不拼命,所属队长有罪。队伍中一人战死,剩余人员不继续拼命杀敌(为他报仇),所属队长有罪。战斗结束,同伍的同袍不替死者收尸,立了功也要连坐受罚。军无功者,戌三岁《尉缭子》-从军入伍没有战功,罚戌守边疆三年。
秦军斩首论功,就是数人头。可你未必知道,数的不仅是斩获敌首数量,还要数己方生还数量。假如你所在这个伍斩首数量低于生还者数量,长官会以“作战不力”的理由下令将你所在这个伍的生还者全部处死。
关于秦朝的知识如下:
秦朝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它在统一六国后,建立了庞大的军事组织和官僚机构,首创了皇帝独揽军政大权的政治体制。
下设三公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军事的最高长官为太尉,但太尉仅有带兵权,负责管理、训练军队,没有发兵、调兵权。用兵时由皇帝临时委派将军统帅。
中央的军事官员还有:负责警卫皇帝、掌管宫殿门卫及传达任务的郎中令,负责皇帝侍从警卫工作的卫尉;负责京城卫戍工作的中尉。还有负责宫廷车马管理饲养的太仆等。
秦代的法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方面把秦国的法律推向全国,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措施。
秦始皇统治后期,乐以刑杀为威,致使贪暴之吏,刑戮妄加,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秦二世即位后,更为法律,大肆诛杀诸公子及大臣,进一步镇压人民群众,使秦法遭到严重破坏,加速了秦王朝的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