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剑的文言文
1. 关于剑的古文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于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2. 形容剑客的诗句
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
——汉乐府《陌上桑》犀渠玉剑良家子,白马金羁侠少年。——隋·卢思道《从军行》剑是一夫用,书能知姓名。
——唐·李白《悲歌行》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唐·李白《白马篇》延陵有宝剑,价重千黄金。
——唐·李白《陈情赠友人》倚剑增浩叹,扪襟还自怜。——唐·李白《郢门秋怀》宝书玉剑挂高阁,金鞍骏马散故人。
——唐·李白《猛虎行》别时提剑救边去,遗此虎纹金鞞靫。——唐·李白《北风行》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唐·王维《老将行》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唐·卢照邻《长安古意》弓背霞明剑照霜,秋风走马出咸阳。
——唐·令狐楚《少年行》闪灼虎龙神剑飞,好凭身事莫相违。——唐·吕岩《绝句》逆胡未灭心未平,孤剑床头铿有声。
——宋·陆游《三月二十七日夜醉中作》叹防身一剑,壮图濩落,建侯万里,老境相将。——宋·刘克庄《沁园春》丈夫儿,倚天剑,切云冠。
——金·元好问《水调歌头》每忆上方谁请剑,空嗟高庙自藏弓。——明·高启《岳王墓》。
3. 文言文宝剑的翻译
梦溪笔谈 舒屈剑
钱塘有闻人绍者,尝宝一剑。以十大钉陷柱中,挥剑一削,十钉皆截,隐如秤衡,而剑锋无纤迹。用力屈之如钩,纵之铿然有声,复直如弦。关中种谔亦畜一剑,可以屈置盒中,纵之复直。张景阳《七命》论剑曰:“若其灵宝,则舒屈无方。”盖自古有此一类,非常铁能为也。
【译文】
钱塘有位叫闻人绍的人,曾经珍藏一把宝剑。把十个大钉子钉在柱上,挥剑砍去,十个钉子都被截断了,留有残钉的柱子平整得像秤杆一样,而剑刃没有丝毫痕迹。如果用力使它弯曲,能弯成钩一样,放开它,剑就发出铿锵的声音,又直得像弓弦一般。关中的种谔也收藏了一把剑,可以盘屈放在盒子里面,拿出来又能伸直。张景阳的《七命》论剑时说:“要是它像‘灵宝’剑,那就可以随意屈伸,不受限制。”大概自古以来就有这样一类宝剑,不是普通的铁所能制成的。
4. 求关于剑的古诗词
吟剑诗 洪秀全
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
擒尽妖邪扫地网,收残奸宄落天罗。
东西南北敦皇极,日月星辰奏凯歌。
虎啸龙吟光世界,太平一平乐如何。
辛弃疾 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李白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焕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贾岛 剑客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为不平事?
5. 剑的象征意义是什么,他代表的那类人最好有古文并有解释的那种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
剑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曾被古人奉为圣品,至尊至贵,君臣咸崇。,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
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
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和刀比起来,剑的实用效果显然很差,但剑在多数时候不代表一种杀人的利器,而是一种标榜风雅的什物与门第身份的象征。大侠们都是多用剑而少佩刀。
书房里也是多悬剑而少挂刀。梁山好汉啸聚山林,每人腰内别一把朴刀,李逵手持两把板斧,武松靴内藏两把戒刀,呼延灼考两把长槊威震高唐州,连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上了梁山便没再用过长剑,是农民起义豪强聚义,剑的出现自然便有些不合时宜也难堪大用。
侯君集对颉利的使者执失斯力说“我有青锋宝剑,你想用脖子尝尝他的锋芒吗!”其实如果承庆殿允许带刀或者其他兵器的话,那绝对杀起那忤逆来会更加带劲。征战多年的老将和常上校兵场的兵部文儒们都知道,所有伤人的武器中,唯有铁锤之苦,常人难以忍受也最要人性命。
所以说魏王唱的那出苦肉计就只选中了被铁锤所伤,事情的真实性就被无形中提高了一个数量级。这些都证明了剑的古代公用并不是杀人伤人的利器,而是风雅,身份,权力(如尚方宝剑),威仪,信念的标志与统一体。
考剑之起源,为时甚早,《史记";正义》云:“轩辕(即黄帝,笔者注)自择亡日与群臣辞。还葬桥山,山崩,棺空,唯有剑舄在棺焉。”
虽不可信,但至殷商时期随着冶炼技术的发展,铜剑之现身当属情理之中。夏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公元前21一前16世纪),中国大约在此时进入青铜时代。
《越绝书》云:“禹穴之时,以铜为兵。”随着先民日益熟练地掌握青铜冶铸的技术,用青铜来铸剑,当是很自然的过程。
青铜,即红铜与锡、铅、镍等化学元素之合金,商周时或称吉金,具有熔点低、硬度高、化学性能稳定等优点,能铸造出用于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各种器物。它的出现对人类生产力发展起过划时代的作用。
自公元前2000年左右开始,经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史称青铜时代,大约经历了十五个世纪。 自黄帝至东周,剑大多以铜铸之,剑质甚佳,炼制技术亦在不断探索逐渐进步之中。
春秋战国之时,成剑之制、造剑之法始定。据《周礼";考工记》,“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
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剑之大小长短,则视人体为标准,须量人而定。郑锷《周礼解义》曰:“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
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
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
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
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其意就是根据剑主人身体状况而设计剑之轻重长短,以利其用也。
二、剑取天下 青铜质硬而脆,剑身过长则易折断,故而铜剑长均不过二尺,短则仅一尺。自黄帝至战国,虽历二千五百年,剑之尺寸无大变化。
战国时期,秦国冶炼技术先进,铁剑大兴。据江淹《铜剑赞序》载:“始皇因攻争纷乱,铜墙铁壁不敷用,故以铁代之。”
秦在少府下专置“铁官”,首创揉钢技术:用纯铁渗碳后对折,多层迭打。剑锋淬火而剑脊不淬火。
并将其工艺分为“三十炼”、“五十炼”、“百炼”等铸剑技法,不断冶炼、锻打、淬火,分步脱碳净化,颇似揉面,使铁百炼成钢。战国后期,秦国已是青铜剑、铁剑并用,剑长亦有变化,增至三尺左右,即所谓“三尺剑”。
秦国青铜剑剑身狭长,表面经过仔细地研磨,并有一层铬盐氧化物,显现着着乌黑的光泽,能防蚀防锈。陕西秦墓出土的诸多长剑大多光亮如新,且长过三尺。
荆柯刺秦王时,嬴政拔剑自卫,却未能拔出,剑长之故也。由御医提醒,将剑放在背后,方才拔出,立断荆柯之臂。
秦朝建立,为彰显“灭六国、驱蛮夷”之盖世豪情,始皇召集天下制剑名匠,历时三载,铸成定秦宝剑一双,长皆三尺六寸。上“定秦”二字为李斯篆刻,意为“天下由秦而定”。
一柄作为镇国。
6. 列子学剑的文言文中,于的意思
“可以了,(你)要牢记这个道理:“弗知也。”关尹子曰:“未可。”退而习之,三年,守而勿失也:向关尹子请教),请于①关尹子。尹子曰:“子知子之所以中者乎:“子知子之所以中乎:列子学射,中矣于:引出动作对象;
参考译文:列子学射箭,射中了,于是(列子)向关尹子请教(射箭):“不知道。”关尹子说:“还不可以。”(列子)回去后再去练习,治理国家和修身做人也都应是这样:“可矣。
报。尹子问?”对曰。”关尹子曰,可以译成“向”(句意为?”列子曰:“知之矣:“你知道你射中(靶心)的原因吗。关尹子问:“你知道你射中(靶心)的原因吗?”列子说?”列子说:“知道了。非独射也,为国与身亦皆如之:告知,报告(句中也是请教的意思)。
原文,三年之后,又向关尹子请教。关尹子问,又以报②关尹子。",不要轻易地丢弃!”关尹子说。不仅学习射箭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