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开始于隋朝(公元581年—618年)称北平市,1427年身为明朝的都城改名为北京。民国时期时于1928年6月二十日又改为北平市。日军政府部门于1937年l0月十二日又将北平市改为北京,但事实上并没有获得我国政府部门和众多人民的认可,北平市的名称在此环节仍在延用。1945年日军投降后,又改为北平市。直到一九四九年9月27日将新中国的首都定在北平市后,才又将北平市改为北京。
北平更名北京称谓是由于北平这一词有很浓厚的政治和岐视意味,北平最开始是隋朝叫的,有平叛而统一之意,新中国建立后,改成北京,表明了新中国反对岐视少数民族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