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更正法适用于
红字更正法适用范围如下:
1.记账以后,发现账簿记录的错误是因为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或记账方向有错误而引起的,应用红字记账法进行更正。
2.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金额大于应计的正确金额,而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
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应用实例:
例: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材料一批,投入生产,计25000元,误将"生产成本"科目写为"制造费用"科目,并已登记入账。
1、原错误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制造费用25000贷:原材料25000。
2、发现错误时,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借:制造费用 25000贷:原材料25000。
3、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借:生产成本25000贷:原材料25000有时,根据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有关科目并无错误,但所填的金额大于应填的金额时,也可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部分,并在账簿摘要栏注明“注销×年×月×号凭证多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