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注意事项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时应尽量从学校、正规的招聘网站和人力资源市场获取招聘信息,不要轻易被“高薪”“工作轻松”所吸引,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一些企业会夸大或隐瞒企业的真实情况,高校毕业生要事先对企业进行了解,千万不能求职心切,乱入职场。
凡是遇到打着招聘的名义要收费的企业,高校毕业生要坚决予以反对,适当条件下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在确定入职一家用人单位时,高校毕业生要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绝不是“走形式”,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本,合同中除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以外,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都可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高校毕业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21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909万人
人社部4月26日举行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今年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再创新高,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3月份青年调查失业率比较高。
对此,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回应称,青年就业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青年失业率一般是正常失业率的1倍以上,以高校毕业生为代表的青年就业始终面临就业选择和就业挑战的问题。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其就业关系到毕业生们的价值实现,寄托着万千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国家的高质量发展。
张莹介绍,2021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是909万人,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促进他们就业的任务仍比较艰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以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为统领,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并举。
3月份专门印发通知,对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落实、服务提供、培训见习、权益维护等工作作出专门部署。3月中旬,启动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毕业生春季专场,线上已推出了40场行业专场、直播带岗等活动,提供了岗位超过1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