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要什么手续去劳动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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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1718
2022-11-01 · TA获得超过42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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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要什么手续去劳动局告

可以提供劳动合同。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尽量收集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被公司辞退怎么去劳动局投诉

如果是无理由辞退,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到劳动局告公司 需要什么手续 什么要求

首先你有权要求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定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公司不仅按法律规定给你同工同酬,交纳法定的社保费,还应该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举理力争和公司交涉.如果公司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最后可以考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著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到劳动局告公司辞退怀孕员工要证据吗

你好,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因此,在这块儿友情提示,贵公司如果没有给您发放应有的工资,您最好保留好证据,这样后期举证方便,可以快速解决您的问题。
以上即是答案,望采纳!

被公司无故辞退找劳动局哪个部门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相关证据影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资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无理由辞退,应当拿什么去劳动局告.公司没有辞退书,只系口头辞退.那样怎么办好.

口头辞退无效,要求公司给你书面的辞退通知。否则你继续上班。以后辞退算工资可以多算几天。
反正没书面通知继续上班。不给上班又没有通知书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手续呢?

李先奇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先制作《解聘通知书》,然后将《解聘通知书》送至工会审查,工会无异议的,送达员工本人。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提出解除的,需要通知并征求工会意见,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为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档案转移等手续。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的,需要签订离职协议并且明确补偿金额,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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