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定走公交车道扣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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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规定走公交车道不扣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并未做出私进入公交车道行驶扣分的规定,因此不会扣分,但是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
对于在公交车道行驶的处罚,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2、存在特殊情形的,规定私家车走公交专用车道,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处罚。
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私家车走公交专用车道,不属于违法行为:
1、遇到特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路面车道线已经无法看清,即使误入公交车道也可以向交通部门申诉复议;
2、遇到前方修路或事故车辆堵塞,可以借用公家车道通行,当然有交警现场指挥的,也可以听从交警指挥走公交车道;
3、如果是给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路的,可暂时借用公交车道;
4、如果是在公交车道规定使用时间之外的时间段不小心误入公交车道,只要及时驶出公交车道也是不会被处罚的。
5、如果沿线道路右侧有路口,机动车可以右转穿越公交车道进出路口;
6、社会车辆在行经路口右转弯时,遇到外侧公交车道时,可以借公交专用车道右转;
7、如果沿线道路上设有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出租车可以右转穿越公交车道。
公交专用车道:
1、公交专用车道线由黄色虚线及白色文字组成,黄色虚线的线段长和间隔为400cm,线宽为20或25cm,表示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及行人不得进入该车道。亦可理解为公交车应在规定时间于专用车道内行驶。
2、为了确保公交车的到站时间,同时保证乘客安全,城市里都有专门的公交车道,通常情况下,公交专用车道是全天不允许其他车辆行驶或占用的,也有城市是按时间限制的。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车道行驶的规定:
1、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2、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4、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5、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6、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7、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并未做出私进入公交车道行驶扣分的规定,因此不会扣分,但是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
对于在公交车道行驶的处罚,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2、存在特殊情形的,规定私家车走公交专用车道,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处罚。
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私家车走公交专用车道,不属于违法行为:
1、遇到特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路面车道线已经无法看清,即使误入公交车道也可以向交通部门申诉复议;
2、遇到前方修路或事故车辆堵塞,可以借用公家车道通行,当然有交警现场指挥的,也可以听从交警指挥走公交车道;
3、如果是给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路的,可暂时借用公交车道;
4、如果是在公交车道规定使用时间之外的时间段不小心误入公交车道,只要及时驶出公交车道也是不会被处罚的。
5、如果沿线道路右侧有路口,机动车可以右转穿越公交车道进出路口;
6、社会车辆在行经路口右转弯时,遇到外侧公交车道时,可以借公交专用车道右转;
7、如果沿线道路上设有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出租车可以右转穿越公交车道。
公交专用车道:
1、公交专用车道线由黄色虚线及白色文字组成,黄色虚线的线段长和间隔为400cm,线宽为20或25cm,表示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及行人不得进入该车道。亦可理解为公交车应在规定时间于专用车道内行驶。
2、为了确保公交车的到站时间,同时保证乘客安全,城市里都有专门的公交车道,通常情况下,公交专用车道是全天不允许其他车辆行驶或占用的,也有城市是按时间限制的。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车道行驶的规定:
1、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2、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4、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5、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6、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7、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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