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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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DH73l9dh1980AL
2023-03-03 · 超过280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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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主要有:1.企业性质不同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2.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3.投资主体不同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4.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5.分红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分红。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6.转让股份不同股份制:可以转让。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7.股权设置有差异股份制:企业自己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职工有分红权,所有权归企业。有企业集体股、职工集体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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