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行政机构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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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行政机构的性质是集权式封建制度。隋朝政权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强有力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设有政府官员,由中央控制全国政权,建立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两级行政组织。大约在隋朝二年,他用三司使为掌吏部、户部、刑部的官员,使行政管理日趋定型。三司使是行政最高长官,隋朝皇帝也曾直接管理政事,实行“令制”,下令敕旨由相应的官员承办下来执行。另一方面,皇帝还设立了六部制度,领导各局的民事和军事事务。六部的职能包括吏、礼、户、兵、刑和工,其中吏部管理官吏,礼部管理礼仪文化,户部负责财政收入和国家统计,兵部负责军队管理和军事计划,刑部负责司法和维持社会秩序,工部负责建设工程和管理水利事业。
这些行政机构除了负责管理国家政务外,还负责管理军事、经济等事务,对国家的统一、稳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虽然隋朝行政机构管理息息相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强压民众加重农民负担、军队逐渐腐化、贵族占据重要职位等,这些问题也是导致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这些行政机构除了负责管理国家政务外,还负责管理军事、经济等事务,对国家的统一、稳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虽然隋朝行政机构管理息息相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强压民众加重农民负担、军队逐渐腐化、贵族占据重要职位等,这些问题也是导致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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