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铺门口空地是否归店主使用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商铺门口的地面空地归属政府或业主。商铺门口面向公用街道的,其空地使用权一般归政府所有;商铺门口在小区内的,其空地使用权一般归商铺全体业主共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08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