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附件的格式如下,“附件”二字应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两格书写,并使用3号仿宋体字,“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名称后无需使用标点符号,如果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
公文附件格式
附件指的是和主要文件一同制定的附带的文字材料,不是每份公文都有附件,一般是根据需要,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一起发出。
公文如果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作用在于补充和完善公文正文的内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方便查阅,如果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其后标识附件,防止附件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