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级别
该单位级别是副部级国家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4个事业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其各省市分支局不属于地方政府,属于垂直管理。是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
主要职能是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该单位级别是副部级国家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4个事业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其各省市分支局不属于地方政府,属于垂直管理。是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
主要职能是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
2015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7996亿元,支出124938亿元,顺差23058亿元。按美元计价,2015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743亿美元,支出20048亿美元,顺差3695亿美元。
(一)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落实逐步推进人民币
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二)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五)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