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米货车标准载重几吨
6.8米货车标准载重10吨,不能超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2016年8月19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加强违法超限运输管理
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公路管理机构在实施处罚时,要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处罚随意性。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长度、宽度、高度分别符合不同处罚档次时,不累计计算处罚数额,可按最高档进行处罚;外廓尺寸超限和车货总质量超限作为两种不同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累计计算罚款数额。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处以警告处罚,
并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吨的,从限定标准开始计算,每超过1吨罚款500元,未满1吨的部分不予计算,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30000元,并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例如牵引车驱动轴为双轴的六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达到49吨未满50吨的,处以警告处罚;达到50吨未满51吨的,罚款500元;达到51吨未满52吨的,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30000元。
对于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但车辆轴荷超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有关要求的货运车辆,及时予以纠正,原则上不予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