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有五点:赔偿原则、保障范围、交强险具有强制性、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条款和基础费率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12.2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情形。
三是具有强制性,这个很好理解。商业三者险的投保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以及保险责任限额。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商业险是以盈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一定项目下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总计20万元。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至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赔付金额远高于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