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后悔了可以退吗
法律主观:
【网友咨询】 房子买后悔了,揭办下来后还能退房吗? 【律师解答】 能退!但是买家与银行之间的 借贷 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 购房合同 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 买房 了,但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 银行贷款 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首付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退房步骤: 第一步: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第二步: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 公积金 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相关知识:哪些情况可以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 订金 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 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 无效合同 。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8、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 买卖合同 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9、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 按揭贷款 的。 10、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 网 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退房是广大购房者的权利,当然允许行使,但这种权利是有法律限定而不是绝对的,不能任意行使。现在有的发展商搞“无理由退房”,这种提法作为促销口号无可厚非,但从法律角度看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退房实际上是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消、被解除等情形的结果,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上述情形都是有严格的法律条件限制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项致使合同无效的条件,第九十四条规定了五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或者符合购房者与发展商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时,购房者才能退房,否则就不行。比如说,发展商违约可以退房,房屋质量有问题也可以退房。但如果购房者仅仅因为不喜欢该房屋户型就要求退房,则一般是不允许的。前面说的所谓“无理由退房”更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会造成广大购房者的误解而不利于房市健康发展。需要说明的是,《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例如,合同中约定,发展商逾期三个月未交房,购房者有权在30日内提出退房。结果发展商逾期四个月还没有交房,而购房者也没有提出退房要求,那么此后购房者就再也不能以逾期为由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