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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乙(马克思)杀了刚到德国小镇(哲学中心)时候遇(闻)到的红发女(辩证法),提取出第十三种成分,做出了终极香水,随后被红发女的父亲(黑格尔学派)抓起来拷打,并被判处了死刑。在上刑场前他把香水洒在自己身上,结果押运人把自己的衣服的给了他、侩子手向他跪拜、主教说他是天使、红发女的父亲说他是自己的儿子。然后他把香水洒到手帕上向众人挥舞,广场上的人都感觉到了天堂,都脱光了衣服进入了不分身份(阶级)人人平等的状态。
最后格雷乙(马克思)回到巴黎街头(革命发源地),把香水洒在自己身上,被巴黎街头奇形怪状的穷人们(无产阶级革命家)肢解分吃了。
而小镇的居民清醒后就默契地假装忘了格雷乙的存在和混乱的刑场经历,把香水作坊的男管事当作替罪羊处死了事。
最后格雷乙(马克思)回到巴黎街头(革命发源地),把香水洒在自己身上,被巴黎街头奇形怪状的穷人们(无产阶级革命家)肢解分吃了。
而小镇的居民清醒后就默契地假装忘了格雷乙的存在和混乱的刑场经历,把香水作坊的男管事当作替罪羊处死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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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后把香水全倒在身上 村子里所有人都冲了上去 爱他爱到吃了他 最后只剩下衣物和残留的一滴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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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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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制造出一种能让人把自己活活吞食的香水,并将其泼洒在自己身上,结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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