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可以辞职吗,我的档案还没有交.
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辞职,有档案记录。以后也不能考公务员编制了。
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一般情况属于违约。如果双方对辞职处理不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人事仲裁。
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扩展资料:
相关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