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会有灵魂出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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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被认为灵魂是人类生活之要素,能主宰人类之知觉与活动。据近代考古学家、人类学家之研究,推测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之人类,已具有灵魂之观念,或人死后灵魂继
续生活之观念。然大抵而言,原始人所具有的简单古朴之灵魂观念,往往含有强烈的物质性格。直至宗教、哲学渐次发达之后,人类之灵魂观始趋向非物质化之‘精神统一体’。
例如某些宗教、哲学相信灵魂可以独存于肉体死亡以后,进而视之为不朽的精神实体。
盖承认灵魂存在,虽为许多宗教、哲学、社会学所主张,然论及其特质、本源、究极,则有极大之分野。有主张其与精神或心意等同义者,如灵魂生活(soul-
life)一语,殆与精神生活、心意生活等义无有分别。而主张灵魂说(Soul Theory)者,若自其所说之身、心关系而言,则立足于二元论;若自精神之体、用关
系而言,则立足于实体论。近世哲学出现现象论、现实论、唯物论等学说,则大抵反对灵魂存在而否定其为实有。 佛教本不说灵肉二元观、灵魂不灭论等。因释尊对灵魂与肉
体之同异并不予以作答(即无记),亦即否定灵魂与肉体可截然划分为二之想法。佛教系由实践之主体而重视心的存在;此一存在论,系彻底立于心、物二者相关之立场,并不视
一方为不灭之实体,另一方为生灭之假相,而认为心、物二者皆空,无自性可得。而当轮回转生之说被佛教采纳后,有关轮回主体之问题却引起佛教史上之重大论争,如南北朝时
之‘神灭不灭论争’等;其结果则致使轮回主体呈现出一种犹如灵魂之色彩。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灵与魂是分开的两个部分: 在旧约中,
灵(spirit)的希伯来文是 r�0�4wach,意义很广, 可表明气息(breath), 气(air), 风(wind),
或精力(strength)。它也指方向或方面(side, 译成“方”或“面”)。概括来说, 灵主要是指非物质的生命本质, 包括:
(a)无血肉之体的灵界之物如神, 天使, 魔鬼或邪灵。 (b)有血肉之体的人那里面非物质的要素(element)灵性或灵命。
(c)人那内灵命的性格或特征(character)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现, 所以灵也译作“怒气”; 胆气(即胆量)。 在新约中,
灵(spirit)的希腊文是 pneuma,原意也是风(wind)或气息(breath)[希腊文 pne�0�0 是指呼气或吹气], 亦指像风一样眼不能见,
非物质及有能力的“灵”。灵是人的生命力(life energy)或生命的本能(life principle),
所以“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正如风虽是眼不能见, 但借其表现(风吹草动)可知其存在; 同样的, 灵虽是眼不能见,
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内在灵命的各种外在表现来证明。而人有灵的最大证据, 莫过于人能进到灵界, 与灵沟通。所以圣经说神是灵, 只有在灵里,
人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祷告。信徒与神的相交, 也必须透过人的灵与神的灵之间的相交。 由于魂常被人误解, 产生不少混乱。在旧约中,
魂(soul)的希伯来文是 nephesh ,源自 n�0�9phash (呼吸, breathing)。魂的意义很广, 普遍上可指: (a)
“内在的己/自我”(the inner self): (1)对人而言: 在这非物质的层面, 魂(和合本译作“心”)是有情感 �0�6 例如会有对食物的欲望,
会悲伤, 会愁苦, 会契合相爱; 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 �0�6 例如会知道, 会想念,
会说(话)(指在思想上自语)。(2)对神而言:“我的(灵)魂”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因此提到神的“灵魂”( nephesh , 和合本作“心”)时,
是总括地包含了神的爱, 圣洁, 愤怒及信实等 (Colin Brown)。 (b) 肉身的生命(和合本作“命”), 包括动物; (c)
有生命的“人”。 在新约中, 魂(soul)的希腊文是 psuchê,原意也指气息或呼气(breath)。在广义上, 这字的用法与旧约相同, 可指:
(a) 内在那非物质及眼不能见的自我(self)(注: 魂在和合本常译作“灵魂”); (1)对人而言:
这非物质的层面是有情感(和合本译作“心”)、思想和意志(和合本译成“意”)。概括来说,
魂可指整个性格(personality)。(2)对神而言:当神提到“我的灵魂( psuchê)”(和合本作“心”)时, 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 (b)
肉身的性命或生命, 包括动物; (c) 有生命的“人”。 有圣经学者相信人只有身体与灵魂两部分, 因灵与魂是相同的, 但这看法并不正确。虽然在普遍上,
灵与魂都属内在的非物质层面, 但两者是可以区别的, 并非完全相同。人的“灵(spirit), 与魂(soul),
与身子(body)”,一个完整的人是由这三部分组成, 所以灵与魂是不同的部分。此外, 虽然灵与魂的意思非常接近, 关系非常密切, 但却要把这两者剖开辨明。
简单来说, 我们可以如此解释灵魂体三者之间的分别: (a)体(body)- 是对“物质世界”的知觉(World-consciousness)。
体是以五大感官(视觉, 听觉, 味觉, 嗅觉, 触觉)来意识周围的物质世界。 (b)魂(soul)- 是对“己或自我”的知觉(Self-
consciousness)。 魂是指思想(mind)或情感(feeling)的层面,
发挥理性(intelect)或感性(emotion)的功能。借着魂, 人能感觉, 能思考理解, 能有意志作决定。 (c)灵(spirit)-
是对“神或灵界”的知觉(Godf-consciousness)。 灵是与神或灵界沟通的层面。人有灵, 所以能与灵界相通, 能向神祷告敬拜,
也会想到死后灵魂的问题。 威廉.筏隐(William E。Vine)指出: “普遍来说, 灵是较高的要素(element),
而魂则较低。灵可说是神赐予人的生命本能(life principle), 魂则是在个人里面的生命表现(resulting life),
而体是灵与魂所活动的物质生物或机体(material organism).” 灵魂在很多宗教思想都存在,系指人类超自然及非物质的组成部份。许多宗教都认为
,灵魂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之起主宰作用,它们亦可脱离这些躯体而独立存在。对于不同的宗教和民族,他们对灵魂有不同的解释。现代科学没有发现任何灵魂存在的
证据。
续生活之观念。然大抵而言,原始人所具有的简单古朴之灵魂观念,往往含有强烈的物质性格。直至宗教、哲学渐次发达之后,人类之灵魂观始趋向非物质化之‘精神统一体’。
例如某些宗教、哲学相信灵魂可以独存于肉体死亡以后,进而视之为不朽的精神实体。
盖承认灵魂存在,虽为许多宗教、哲学、社会学所主张,然论及其特质、本源、究极,则有极大之分野。有主张其与精神或心意等同义者,如灵魂生活(soul-
life)一语,殆与精神生活、心意生活等义无有分别。而主张灵魂说(Soul Theory)者,若自其所说之身、心关系而言,则立足于二元论;若自精神之体、用关
系而言,则立足于实体论。近世哲学出现现象论、现实论、唯物论等学说,则大抵反对灵魂存在而否定其为实有。 佛教本不说灵肉二元观、灵魂不灭论等。因释尊对灵魂与肉
体之同异并不予以作答(即无记),亦即否定灵魂与肉体可截然划分为二之想法。佛教系由实践之主体而重视心的存在;此一存在论,系彻底立于心、物二者相关之立场,并不视
一方为不灭之实体,另一方为生灭之假相,而认为心、物二者皆空,无自性可得。而当轮回转生之说被佛教采纳后,有关轮回主体之问题却引起佛教史上之重大论争,如南北朝时
之‘神灭不灭论争’等;其结果则致使轮回主体呈现出一种犹如灵魂之色彩。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灵与魂是分开的两个部分: 在旧约中,
灵(spirit)的希伯来文是 r�0�4wach,意义很广, 可表明气息(breath), 气(air), 风(wind),
或精力(strength)。它也指方向或方面(side, 译成“方”或“面”)。概括来说, 灵主要是指非物质的生命本质, 包括:
(a)无血肉之体的灵界之物如神, 天使, 魔鬼或邪灵。 (b)有血肉之体的人那里面非物质的要素(element)灵性或灵命。
(c)人那内灵命的性格或特征(character)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现, 所以灵也译作“怒气”; 胆气(即胆量)。 在新约中,
灵(spirit)的希腊文是 pneuma,原意也是风(wind)或气息(breath)[希腊文 pne�0�0 是指呼气或吹气], 亦指像风一样眼不能见,
非物质及有能力的“灵”。灵是人的生命力(life energy)或生命的本能(life principle),
所以“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正如风虽是眼不能见, 但借其表现(风吹草动)可知其存在; 同样的, 灵虽是眼不能见,
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内在灵命的各种外在表现来证明。而人有灵的最大证据, 莫过于人能进到灵界, 与灵沟通。所以圣经说神是灵, 只有在灵里,
人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祷告。信徒与神的相交, 也必须透过人的灵与神的灵之间的相交。 由于魂常被人误解, 产生不少混乱。在旧约中,
魂(soul)的希伯来文是 nephesh ,源自 n�0�9phash (呼吸, breathing)。魂的意义很广, 普遍上可指: (a)
“内在的己/自我”(the inner self): (1)对人而言: 在这非物质的层面, 魂(和合本译作“心”)是有情感 �0�6 例如会有对食物的欲望,
会悲伤, 会愁苦, 会契合相爱; 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 �0�6 例如会知道, 会想念,
会说(话)(指在思想上自语)。(2)对神而言:“我的(灵)魂”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因此提到神的“灵魂”( nephesh , 和合本作“心”)时,
是总括地包含了神的爱, 圣洁, 愤怒及信实等 (Colin Brown)。 (b) 肉身的生命(和合本作“命”), 包括动物; (c)
有生命的“人”。 在新约中, 魂(soul)的希腊文是 psuchê,原意也指气息或呼气(breath)。在广义上, 这字的用法与旧约相同, 可指:
(a) 内在那非物质及眼不能见的自我(self)(注: 魂在和合本常译作“灵魂”); (1)对人而言:
这非物质的层面是有情感(和合本译作“心”)、思想和意志(和合本译成“意”)。概括来说,
魂可指整个性格(personality)。(2)对神而言:当神提到“我的灵魂( psuchê)”(和合本作“心”)时, 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 (b)
肉身的性命或生命, 包括动物; (c) 有生命的“人”。 有圣经学者相信人只有身体与灵魂两部分, 因灵与魂是相同的, 但这看法并不正确。虽然在普遍上,
灵与魂都属内在的非物质层面, 但两者是可以区别的, 并非完全相同。人的“灵(spirit), 与魂(soul),
与身子(body)”,一个完整的人是由这三部分组成, 所以灵与魂是不同的部分。此外, 虽然灵与魂的意思非常接近, 关系非常密切, 但却要把这两者剖开辨明。
简单来说, 我们可以如此解释灵魂体三者之间的分别: (a)体(body)- 是对“物质世界”的知觉(World-consciousness)。
体是以五大感官(视觉, 听觉, 味觉, 嗅觉, 触觉)来意识周围的物质世界。 (b)魂(soul)- 是对“己或自我”的知觉(Self-
consciousness)。 魂是指思想(mind)或情感(feeling)的层面,
发挥理性(intelect)或感性(emotion)的功能。借着魂, 人能感觉, 能思考理解, 能有意志作决定。 (c)灵(spirit)-
是对“神或灵界”的知觉(Godf-consciousness)。 灵是与神或灵界沟通的层面。人有灵, 所以能与灵界相通, 能向神祷告敬拜,
也会想到死后灵魂的问题。 威廉.筏隐(William E。Vine)指出: “普遍来说, 灵是较高的要素(element),
而魂则较低。灵可说是神赐予人的生命本能(life principle), 魂则是在个人里面的生命表现(resulting life),
而体是灵与魂所活动的物质生物或机体(material organism).” 灵魂在很多宗教思想都存在,系指人类超自然及非物质的组成部份。许多宗教都认为
,灵魂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之起主宰作用,它们亦可脱离这些躯体而独立存在。对于不同的宗教和民族,他们对灵魂有不同的解释。现代科学没有发现任何灵魂存在的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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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生前用过的东西忘记给他焚烧最近托梦要是怎么回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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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也没有科学根据,让我确定世界上会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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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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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死人托梦给ni
要东西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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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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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什么时代啦!还信这,人死什么都没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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