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活动注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可以吗?工商所有权力罚款吗?
做活动注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可以,“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均为无效。工商所有权力罚款。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首先,特价商品要到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审批才行。拍出的商品最好标注,活动价、断码、反季节、处理商品字样,以免找来麻烦。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凡是做活动的商品,都是断码、反季节、由瑕疵的、接近保质期的特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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