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服务公司靠什么来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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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实质上是将公司的营利性置于公司的社会责任之后,当公众需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公司应以社会责任为先而放弃营利的目的;第二种观点则将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置于同等的地位,公司不仅仅要为股东利益着想,同时也要最大限度的满足股东之外的其他群体的利益;第三种观点则认为与公司的社会责任相比,公司的营利性为先,而将公司的社会责任视为公司营利性的限制和补充。对公司社会责任含义的界定,我国著名学者刘俊海博士的观点更接近于前两种含义的概括,他认为,所谓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雇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
追答
营利性:
商行为概念既包括任何主体从事的以盈利性营业为目的的客观商行为,也包括商主体从事的任何营业性活动,即主观商行为。例如,按照《日本民法典》的规定,商行为是一系列交易性活动的总称,其中不仅包括任何主体基于任何目的而从事的“绝对性商行为”,如证券交易与票据交易行为;而且包括商主体专为盈利性营业目的而从事的“营业性商行为”.如商业买卖、商业承揽、商业服务、商业运送、商事代理与居间、商事保险等;还包括“商人为其营业而进行的”“附属性商行为”,其范围包括商主体为从事营业而进行的一切附属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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