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人口
行政区划:浙江现设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3个县(其中一个自治县),618个镇、258个乡、488个街道。
浙江人口:据2021年全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5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2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418万人,女性人口312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3%和47.7%。全年出生人口44.9万人,出生率为6.90‰;死亡人口38.4万人,死亡率为5.90‰;自然增长率为1.00‰。城镇化率为72.7%。
2015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为5539万人,与2014年末常住人口5508万人相比,增加31万人。2015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44.7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94.3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5.8%,与2014年相比,上升0.93个百分点。2015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836.5万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为2702.5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96。与2014年的105.5相比,有所下降。 家庭户口 浙江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885.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942.5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37人。 年龄构成 2015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38.3万人,占总人口的13.3%;15-64岁的人口为4181.4万人,占总人口的75.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1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与2014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5个百分点。
自然增长状况: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浙江省出生人口为58.1万人,死亡人口为30.4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27.7万人。出生率为10.52‰,死亡率为5.50‰,自然增长率为5.02‰。与2014年相比,出生率增加0.01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0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增加0.02个千分点。
教育程度 浙江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07.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38.1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96.41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68.5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189人上升为933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0758人上升为1356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3336人上升为3668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3622人下降为28819人。
浙江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06.10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18万人,文盲率由7.06%下降为5.62%,下降1.44个百分点。 各市概况(截至2012年末)城市 常住人口出生率
(%) 死亡率
(%) 城镇人口比重
(%) 杭州 880.2 9.22 5.08 74.3 宁波 763.9 8.98 4.86 69.4 温州 915.6 12.61 5.08 66.7 绍兴494.3 7.94 6.61 60.1 湖州 290.5 8.06 6.54 55.1 嘉兴454.4 9.67 5.89 55.3 金华 539.9 11.13 5.73 61.4 衢州 212.0 10.27 5.97 46.6 舟山 114.0 7.89 6.35 65.3 台州 600.5 11.25 5.26 56.9 丽水 211.7 11.35 6.22 52.5 总计5477.010.125.5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