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蛇癖》
予乡王蒲令之仆吕奉宁,性嗜蛇。每得小蛇,则全吞之,如啖葱状。大者,以刀寸寸断之,始掬以食。嚼之铮铮,血水沾颐。且善嗅,尝隔墙闻蛇香,急奔墙外,果得蛇盈尺。时无佩刀,先噬其头,尾尚蜿蜒于口际。
二、《快刀》
明末,济属(济南府所属地区)多盗。邑各置兵,捕得辄杀之。章丘盗尤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窾(杀即顺窍,一刀便断头)。一日捕盗十余名,押赴市曹。内一盗识兵,逡巡告曰:“ 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兵曰:“诺。其谨依(依傍,靠着)我,无离也。”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豁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三、《魁星》
郓城张济宇,卧而未寐,忽见光明满室。惊视之,一鬼执笔立,若魁星(民间视为主司文运之神)状。急起拜叩,光亦寻灭。由此自负,以为元魁(在科举考试中取得第一名)之先兆也。后竟落拓无成,家亦雕落,骨肉相继死,惟生一人存焉。彼魁星者,何以不为福而为祸也?
四、《禄数》
某显者多为不道,夫人每以果报劝谏之,殊不听信。适有方士能知人禄数(寿数),诣之。方士熟视曰:“君再食米二十石、面四十石,天禄乃终。”归语夫人。计一人终年仅食面二石,尚有二十余年天禄,岂不善所能绝耶?横如故。逾年,忽病“除中”(即糖尿病),食甚多而旋饥,一昼夜十余餐。未及周岁,死矣。
五、《鸿》
天津弋人(射鸟的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捉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铤(同“锭”)。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锺情若此!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悲莫悲兮生别离”,禽犹如此,人何以堪?
六、《孙必振》
孙必振渡江,值大风雷,舟船荡摇,同舟大恐。忽见金甲神立云中,手持金字牌下示;诸人共仰视之,上书“孙必振”三字,甚真。众谓孙:“必汝有犯天谴,请自为一舟,勿相累。”孙尚无言,众不待其肯可,视旁有小舟,共推置其上。孙既登舟,回首,则前舟覆矣。
七、《盗户》
清顺治年间,山东滕县一带盗匪猖獗,平均十个百姓中就有七个是盗匪,官府都不敢抓。后来这些盗匪受招安归顺了朝廷,县官给他们另立户籍,称之为“盗户”,也就是贼户口的意思。凡是“盗户”与良民发生了争执,官府就千方百计的袒护他们。没办法,怕他们造反啊。
后来一打官司就总有人冒称“盗户”,最后演变成每次打官司时,诉讼双方都不用说事儿,一上来就开始争辩谁是真"盗户",官府还去核查户籍。实在荒唐。正巧,县衙门里有狐狸作祟,县官的女儿被一个公狐狸精迷得不要不要的。县官请了法师,用符咒捉住了狐狸,放进一个瓶子里,准备用火烧死。这时,只听狐狸在瓶子里大喊:“我是盗户!”连县官都乐了。
2017-09-24
王大司马家里很有钱。
一天,他忽然梦见一个人对他说:“你欠我四十千钱,现在该还我了。”然后径直进了屋内。他惊醒,妻子正巧生了个男孩。
看来这孩子是来算上辈子的帐的。
于是他拿出四十千钱单独放在一个房间。凡是孩子的一切衣食、医药费用,都从这四十千里支出。
过了三四年,四十千钱就剩七百了。
这天,奶娘正抱着孩子玩耍,王大司马对孩子叹气道:“四十千快用完了,你可能也该走了罢。”
话音未落,小孩脸色大变,一仰头一瞪眼,立时没气了。
王大司马也没想到自己吐个槽,孩子的气性就那么大。只好操办白事,把小孩埋了。
正好把那剩下的七百钱花光了。
蒲松龄评论说:
这件事,欠帐的人可以引以为戒。曾经有个人老来无子,去询问高僧,高僧答:“你不亏欠人家,人家也不亏欠你,那你岂能得子?”所以说,生了孝子就是来报恩的;生了不孝子,那是来讨帐的。生死都是因果,生了孩子的不要过于欢喜,孩子死了的也不要过于悲哀。
小时候读聊斋,大部分文言都看不懂。
但读到这个故事时,就隐约觉得蒲公写在末尾的一段话非常有深意。
当读完最后一句“生者勿喜,死者勿悲”,我突然感觉蒲公很温暖。
当然不必所有人都相信蒲公这一段话,因为它只是写给需要这段话的人们看的。
2.《盗户》
清顺治年间,山东滕县一带盗匪猖獗,平均十个百姓中就有七个是盗匪,官府都不敢抓。
后来这些盗匪受招安归顺了朝廷,县官给他们另立户籍,称之为“盗户”,也就是贼户口的意思。
凡是“盗户”与良民发生了争执,官府就千方百计的袒护他们。没办法,怕他们造反啊。
后来一打官司就总有人冒称“盗户”,最后演变成每次打官司时,诉讼双方都不用说事儿,一上来就开始争辩谁是真"盗户",官府还得去核查户籍。实在荒唐。
正巧,县衙门里有狐狸作祟,县官的女儿被一个公狐狸精迷得不要不要的。
县官请了法师,用符咒捉住了狐狸,放进一个瓶子里,准备用火烧死。
这时,只听狐狸在瓶子里大喊:“我是盗户!”
连县官都乐了。
王大司马家里很有钱。
一天,他忽然梦见一个人对他说:“你欠我四十千钱,现在该还我了。”然后径直进了屋内。他惊醒,妻子正巧生了个男孩。
看来这孩子是来算上辈子的帐的。
于是他拿出四十千钱单独放在一个房间。凡是孩子的一切衣食、医药费用,都从这四十千里支出。
过了三四年,四十千钱就剩七百了。
这天,奶娘正抱着孩子玩耍,王大司马对孩子叹气道:“四十千快用完了,你可能也该走了罢。”
话音未落,小孩脸色大变,一仰头一瞪眼,立时没气了。
王大司马也没想到自己吐个槽,孩子的气性就那么大。只好操办白事,把小孩埋了。
正好把那剩下的七百钱花光了。
蒲松龄评论说:
这件事,欠帐的人可以引以为戒。曾经有个人老来无子,去询问高僧,高僧答:“你不亏欠人家,人家也不亏欠你,那你岂能得子?”所以说,生了孝子就是来报恩的;生了不孝子,那是来讨帐的。生死都是因果,生了孩子的不要过于欢喜,孩子死了的也不要过于悲哀。
小时候读聊斋,大部分文言都看不懂。
但读到这个故事时,就隐约觉得蒲公写在末尾的一段话非常有深意。
当读完最后一句“生者勿喜,死者勿悲”,我突然感觉蒲公很温暖。
当然不必所有人都相信蒲公这一段话,因为它只是写给需要这段话的人们看的
《聊斋志异》中的两个小故事,发人深省,让人细思极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