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治的思想是什么学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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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统治的思想是法家学派的思想。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战国初期,商鞅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家学派的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秦始皇公元前前221年统一六国后,继续执行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强君主专制。在用人上,秦始皇“焚书坑儒”,尊崇法家,重用思想很接近法家的荀子徒弟李斯,并采纳李斯的建议,“明法度,定律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统一了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来加强社会统治。而在治国的一系列措施上,正是运用法家思想,政治上,废除分封制,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思想和教育上,焚书坑儒,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经济上,则实行度同制,币同种;社会上,建立起统一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推行“行同伦”,尤其是对当地盛行的淫泆之风,大加鞭笞,以杀奸夫无罪的条文来矫正吴越地区男女之大防不严的习俗,更是体现了秦代法家运用”仗势用术,严刑峻法“的广度。。
秦始皇统治重用法家学派思想,在历史记载中多有评价。《史记》李斯列传中曰,“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汉书》也云秦始皇“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张居正则说,“三代至秦,混沌之再辟者也,其创制立法,至今守之以为利,史称其“得圣人之威“周王道穷也,其势必变而为秦,举前代之文制,一切铲除之,而独持之以法”;柳翼谋在《中国文化史》中评价,“始皇时代之法制,实具伟大之精神,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战国初期,商鞅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家学派的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秦始皇公元前前221年统一六国后,继续执行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强君主专制。在用人上,秦始皇“焚书坑儒”,尊崇法家,重用思想很接近法家的荀子徒弟李斯,并采纳李斯的建议,“明法度,定律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统一了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来加强社会统治。而在治国的一系列措施上,正是运用法家思想,政治上,废除分封制,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思想和教育上,焚书坑儒,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经济上,则实行度同制,币同种;社会上,建立起统一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推行“行同伦”,尤其是对当地盛行的淫泆之风,大加鞭笞,以杀奸夫无罪的条文来矫正吴越地区男女之大防不严的习俗,更是体现了秦代法家运用”仗势用术,严刑峻法“的广度。。
秦始皇统治重用法家学派思想,在历史记载中多有评价。《史记》李斯列传中曰,“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汉书》也云秦始皇“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张居正则说,“三代至秦,混沌之再辟者也,其创制立法,至今守之以为利,史称其“得圣人之威“周王道穷也,其势必变而为秦,举前代之文制,一切铲除之,而独持之以法”;柳翼谋在《中国文化史》中评价,“始皇时代之法制,实具伟大之精神,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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