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介绍楼盘特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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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直通车
推荐于2017-08-29 · TA获得超过2873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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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周边配套,交通情况,停车位,物业开发商.....突出特点
百度网友d5dc39b84
2010-07-2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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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亮点,比如小区风格,周边配套,周边规划,如果什么都没有!就说好!好!好!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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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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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善意取得,普票,你方在汇算清缴前被税局发票,不能税前扣除,但可以找对方换票,真实的才可以税前扣,与税局沟通的好,可以不被罚款。专票,抵扣的进项要调出来,重新取得发票也不能再抵扣,对方的责任比你方大得多,特别是专票。很可能协查对方单位!税务机关打击假发票检查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处理(一)对于用票单位的处理情况1.如果是虚构经济业务,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在账簿中多列支出”认定偷税。2.如果是真实的经济业务,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责令限期换取符合规定的发票。如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了符合规定的发票,允许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没有取得的不允许列支,并按规定补税,加收滞纳金。上述两项均应按照《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进行处罚。依据《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有行为之一的即可处罚(未按规定领购、取得、开具、使用)3.对于多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处理,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一次性进行处理。(二)对于开票单位的处理1.如有证据表明,利用假发票取得的收入没记账的。造成少缴不缴税款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认定开票单位的法律责任。2.如果证据表明是个人行为,私刻公章、财务专用章,签订合同,开具假发票,结算价款。应以个人确定为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收。可查实,也可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还书应面通知其申报:仍拒不申报的可认定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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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靓品8331
2017-08-29 · TA获得超过91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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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 项目介绍,周边配套,交通情况,停车位,物业开发商.....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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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d197f4b4
2010-07-29 · TA获得超过90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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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OT分析 具体的自己查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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