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深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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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证人员从异地工作单位调转到深圳,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调入单位或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区财政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二)办理调入需要的材料如下:
(1)《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原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深圳户籍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调回深圳,除不需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信息表不用盖章外,其它资料与上述1-2项及下述资料相同。
(5)有效会计从业资格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调入人员信息不全的,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各区财政局进行信息补充;
(7)调入数据没有相片或照片不清晰的,需提交2张普通红底一寸的彩照。
(二)办理调入需要的材料如下:
(1)《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原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深圳户籍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调回深圳,除不需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信息表不用盖章外,其它资料与上述1-2项及下述资料相同。
(5)有效会计从业资格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调入人员信息不全的,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各区财政局进行信息补充;
(7)调入数据没有相片或照片不清晰的,需提交2张普通红底一寸的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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