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没签合同,开店投资了八万四,每人一半,干了不够一月,我因有病去检查,在我出去之后,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没签合同,开店投资了八万四,每人一半,干了不够一月,我因有病去检查,在我出去之后,我两协商我退出,他把我钱退出来,我在外面他给我转了六千五,等我回来去找他...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没签合同,开店投资了八万四,每人一半,干了不够一月,我因有病去检查,在我出去之后,我两协商我退出,他把我钱退出来,我在外面他给我转了六千五,等我回来去找他结帐时,他现在耍赖,不给打条,不给钱,营业执照和租房都在他名下,我只有我两开店我给别人转帐记录,转帐出去钱的手续都在他那里,和他协商他不协商,这属于诈骗吗,我怎么处理这事,望大家出个主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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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b@163.com
2017-11-10 · 超过2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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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做生意不管关系多好,最好就是签协议,因为是合伙做生意,亏损应该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签订协议会产生很多纠纷,具体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以上通则都是在维护各个合伙人的权益的,产生纠纷可以有法律依据解决。
追问
现在对方一直不和我协商,计划耍赖,我剩余的钱还有什么办法能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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