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一、收集证据
举报一个人或者公司、组织等,不能空口说白话,并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是法律社会,不管什么事情讲究的都是证据,所以大家首要的便是收集证据,可以把自己被欺骗过程、证据、协议、法人代表等等保留下来,若是有他们的欺诈的过程的照片或者录音,那么就更好了,总之一切相关的证据最好都有,若你只是想要举报,但是没有证据,估计是很难扳倒这个公司的,除非人数达到一定人数,才有可能。
二、可以找警察
视情节状况轻重,大家可以选择报警,若是真的被欺诈了,那么便是属于犯罪,犯罪的事情警察是会管的,直接到警局报警,警察若是立案调查了,便是说明警察会调查,接下来大家就是智能等待了。
三、找相关部门举报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管理部门,国家也是针对各个行业,设计了多个的部门,教育培训找教育局;木制品产企业找林业局;药店找药品监督管理局其看事情比劳纠纷找劳局或劳监察队;偷税漏税找税务局等等,大家注意被欺骗公司的性质,找到相关的部分进行举报。
四、选择举报的方式
举报的方式基本上就分为几种,一个是写举报信,再将其举报信寄到当地相关部分,一个是网上举报,在相关部分的官网上都是可以举报的,大家将其事件缘由事故等等写出来,还有一个是大家直接亲自去当地的相关部门举报,没有什么比亲自去说明来的简单,直指性质的。
五、找当地媒体曝光
很多时候即使是你举报了一家公司,可能也是不能奏效的,若是那家公司真的有违法的行为,大家可以选择向当时的媒体曝光,而很多时候警察是不会重视报警人的报警,但是若是媒体人曝光了某个事件,在舆论的压力下,警察才会尽力尽为。
六、实名或者匿名举报
举报有时候也是会有危险的,大家要注意了,若是害怕报复,大家可以选择匿名举报,这样就可以保证你自己的安全。
首先,针对公司无资质经营行为得现有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无资质经营的行为,才能谈及到举报的事情,也才能将公司无资质经营行为通过举报而将其制止或者消灭,从而给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带来益处。
其次,举报公司无资质经营行为需要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包括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如往来的合同书原件、协议书原件、往来的信函原件等等,传来证据如上述原始证据的复印件等,但最好收集到原始证据,因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要比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强。
再次,如果对于公司的无资质经营行为没有收集到直接的、原始的证据,只收集到一些间接的、传来的证据材料的话,举报人要将这些证据材料形成一个证据链,以增强其证明力,增强举报成功的概率。
同时,举报在收集好证据材料后就可以实施举报行为了。但是因为公司的无资质经营行为因涉及到多个监管部门,而且可能触犯多条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要求,因此,举报人就要选择相应的监管部门去举报,以节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另外,举报人要按照就近原则以及公司无资质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大小的不同向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以节省自己的时间,提高办事效力,从而更快的维护本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另另外,针对公司的无资质经营行为监管机关主要有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监察局、检察院、纪委等等都有权对举报公司无资质经营行为具有管辖权,举报人要找准具体的监管部门,也可以逐个向监管机关举报。
最后,举报人在举报公司无资质经营行为的过程中会遭遇很多的困难,浪费很多时间,甚至会出现举报无果的结果亦或者出现被公司打击报复的情况,因此,举报人一方面要放宽心态,另一方面要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扩展资料:
举报制度:是指受理举报的机关和组织对公民或者单位举报的线索,依照法律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制度。举报制度一般由宣传、受理、分流、审报、转办、初查、催办、保护、奖励、答复与具体制度组成。这些具体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保障了举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举报奖励由各自治区,市,县自行拟定。
参考资料:举报制度-百度百科
根据描述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投诉所需的材料:
1、《员工来访登记表》;员工亲自来投诉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通过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投诉的,由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填写
2、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4、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如: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
5、委托他人投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拓展资料
一、依据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为员工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员工参保!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承担。
解读: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与单位发生争议,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能确认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于该工作涉及多条法律法规,情况复杂,需要具体研究。请当事人线下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局电话2189275进行联系,以便我局调查核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