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期限是多久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的纳税人,其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自实际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其设立登记时采集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登记机关的时限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自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实际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二、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的纳税人,其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自实际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其设立登记时采集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登记机关的时限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自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实际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32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