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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 普及法律知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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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前男友一起一年,后来我发现他一脚踏两船,我揭发了他,以为他会悔改,但他却和我提出了分手,但我们在分手前以前一起出去用过他的钱,借他的钱,现在前来索要,我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我们在分手前就说好,已经谁也不欠钱谁的,包括经济方面,也就是我们一起出去用过的钱,还有我跟他要的,分手时,他也有说过不要了,但现在他却前来索要,而且也是他隐满我在先,我们在一起一年了才知道他另外还有一个女人,像这样子我也可以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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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呢?

《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应受婚姻关系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说赔偿适用于协议离婚。需要指出的是,在协议离婚时,是否给与赔偿,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如果无过错方不愿意放弃该项请求权的,夫妻双方应该将赔偿问题与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育问题一并同时达成合意。否则,视为放弃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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