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质自然灾害?
2019-03-19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我国处于太平洋板块和印度洋板块之间,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度。在我国的历史上,水旱灾害、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频发,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历史,便是一部与自然灾害斗争的历史。
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口的急剧增长、自然资源大规模的不合理开发及人为因素诱发或直接造成了更加强烈的地质自然灾害。
地震
我国处于地球两大地震带的交接处,震灾可想而知。13世纪以来,世界上共发生8次死亡10万人以上的特大地震,我国就占了4次。进入20世纪以后,全世界共发生死亡万人以上的地震27次,我国又占了6次。其中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地震,死者和失踪者的总数达到了8万余人。20世纪以来,我国因地震而死亡的人数超过了115万,占同期全世界地震死亡总数的44.2%。
水灾
在我国,一般年景水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部自然灾害的60%以上。从公元前206年到公元1949年的2155年间,曾发生过的较大水灾就有1029次,平均两年就发生一次。
1949年以后,平均每年洪涝灾害面积约1000万公顷,受灾面近10%,其中400万公顷的农田减产3成以上,累计损失粮食100亿千克。因水灾而死亡的人数超过了1.2万。
1998年入汛以来,我国一些地方遭受严重的洪水灾害,长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的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松花江、嫩江出现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初步统计,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受灾面积3.18亿亩,成灾面积1.96亿亩,受灾人口2.23亿,死亡3000余人,倒塌房屋49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666亿元。
旱灾
我国历史上曾发生特大旱灾不下百次,累计死亡几千万人,平均每次死亡60余万人,死亡人数占全部灾害死亡人数的78%以上。
泥石流
我国的泥石流沟多达1万多条,绝大部分集中于四川、西藏、云南、甘肃。川、滇以雨水泥石流为主,青藏高原以冰雪泥石流为主。全国受泥石流威胁的县城达70座。
地面沉降
我国中、东部已有38座城市因过量抽取地下水而出现地面沉降,严重的还出现了地下管道断裂、建筑物毁坏。上海、天津、北京等大城市地区沉降最为突出。2000年最大沉降量达到1069毫米/年,大于100毫米的沉降面积可达1000平方千米以上。天津市由于过量抽取地下水,市区最大累计沉降量已达两米多,平均每年沉降量达86毫米/年。现在由于采取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市区沉降得到控制,但市区外围农业井的开采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位仍呈下降趋势,地面沉降不断向外围扩展,并与毗邻的河北省一些地区连成了一片,估计沉降面积达13000平方千米。东部沿海地区地面沉降加大了海水入侵、倒灌的危害,部分地区导致坝堤下沉,内涝积水。
森林蓄积量
森林蓄积量是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森林蓄积量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