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是否还能认定为工伤?
2019-06-19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现实困惑
王某在一家机器厂上班,因操作机器不慎,绞断手指。事后,王某找到该机器厂请求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该工厂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了王某的请求。王某不解,找到相关法律人员寻求帮助。请问,王某没有与该厂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还能认定工伤?
律师答疑
只要王某能够证明与该工厂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能被认定为工伤。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因此,本案只要王某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能够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录用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单等)或者相关人证(如同事),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理荟萃
事实劳动关系只是缺乏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是这并不能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
2020-07-20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没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按《劳动者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受法律保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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