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孩车内窒息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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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孩车内窒息身亡是监护人的责任。
广州花都两男童被发现在车内窒息身亡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有律师认为,根据警方通报内容,本案两名男童属于意外死亡,车主不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主要责任在于监护人。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车主在刑事责任上免责,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刑法上的过失要求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车主停车后根据一般人的常理认知推断,不会预料到车内闷死事故的发生,该事故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
付健表示,车主锁车是为了防盗窃,现在该案车主在没有确定车门是否处于锁上的状态就自行离开,是对自己财产权的一种处置,法律没有要求车主离开务必上锁,而且车辆处于一个私有的民宅院子里,车主对事故的发生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停放车辆的行为也不是一个侵权行为,在民事责任上车主亦不承担侵权责任。
扩展资料
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1、任何时候,无论天气如何,也无论时间长短,都不要将年幼的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2、车主应养成锁车前朝后座看一眼的习惯,以免因为打电话或者其他事分心而将孩子忘在车内。
3、不开车时一定要锁住车门,以防孩子自己打开车门爬进去而导致危险发生。
4、路过时看见有孩子单独在别人的车内,请立刻询问周围是否有车主并报警,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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