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入司平安保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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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第一次的离司手续办了,再提供相应的入司资料就可以。作为新入职人员重新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时间及其他条件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考虑之前已经工作过这一因素,适当减短试用期的时间。比如参考之前的试用期,将之前剩余是试用期时间作为本次新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明确是新签劳动合同,而不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作为续签劳动合同,就不能约定试用期了。考虑劳动者之前的工作经历,认为不需要再约定试用期的,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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