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共和国勋章的条件是什么?此奖项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荣誉勋章,它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该奖项在2016年1月1日正式设立。既然它是我们国家最高的荣誉,当然获得的条件都十分苛刻。到目前为止只有十多人获得该奖项,这十几个人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为国家鞠躬尽瘁的伟人。
该勋章在设立的时候,其目的就是为了表彰那些为祖国,为人民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人士。所以获得的条件也就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杰出贡献的人。而且据我了解,这种贡献并不是想做到就能做到的。我们都知道,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爱国人士,为祖国奉献了其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这些并不足以获得共和国勋章。它有自己的评判方式,依据你所作贡献的程度,比如我们都熟悉的袁隆平爷爷,他的伟大功勋就不用多介绍了把,养活了大半个中国,是我们粮食能自给自足,这种贡献所在的层面就不一样了。当然我不是说,那些没得到共和国勋章的人就不伟大,他们同样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同样值得表彰,只是,什么事情都要做对比,不然最高荣誉的设立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共和国勋章是被写入我国宪法中的,由宪法保护,是我国最高的荣誉勋章。
在2016年设立该勋章之后,国家一直在完善最高荣誉勋章的制度。随着多项制度的出台,我相信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会更加激励祖国的花朵,让这些杰出人士的事迹流芳百世,让我们永远记住他们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让他们的精神一代代相传,让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好。
获得共和国勋章的条件是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建立于1955年2月12日。
1955年2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将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分别授予在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
历史背景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革命战争,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
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根据国家宪法规定,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
条例规定,勋章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授予勋章、奖章的条件,以参加革命时间的长短和当时职级的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为依据。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
勋章、奖章的颁发工作,原计划分两期进行。1955年颁发现役军人的勋章、奖章,1956年颁发转业、复员和离队军人的勋章、奖章。第一期完成后,第二期因故没能按计划实施。
依据国家宪法颁发勋章奖章,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这种殊荣,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功受勋人员的关心,也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对全军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
这个是2016年建立的,是我们国家最高的荣誉勋章了,代表着为国家鞠躬尽瘁的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