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题
我在原来公司的时候,总部在重庆,我在分公司江苏。所有社保,公积金都由总部在重庆代缴的,所有资料,社保卡,医保卡什么的,都在总部人力资源那里。现在我离职了,新的工作在上海,...
我在原来公司的时候,总部在重庆,我在分公司江苏。所有社保,公积金都由总部在重庆代缴的,所有资料,社保卡,医保卡什么的,都在总部人力资源那里。现在我离职了,新的工作在上海,新单位说社保不能转移。到底能转移不?请问我原来的社保怎么处理?原单位是不是应该把卡之类的都给我?我户籍在湖北。
上海新单位给缴纳的是综合保险(不是社保),所以原来的社保转不过来,现在想知道的是原来的社保怎么处理?是不管它,还是怎么弄好? 展开
上海新单位给缴纳的是综合保险(不是社保),所以原来的社保转不过来,现在想知道的是原来的社保怎么处理?是不管它,还是怎么弄好?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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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的,原单位应将社保卡发给你,外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地的程序大致如下,各地可能有少许不同,具体还要参照当地政策:
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市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予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2)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户籍所在地;3)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4)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文件。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市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予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2)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户籍所在地;3)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4)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文件。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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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社保政策,社保是可以跨省转移的。
你别问你原来的公司,你得去劳动与保障局的办事窗口去咨询。政府部门的解答比较准确。
公司的人事部门怕麻烦都不喜欢别人问的。
你别问你原来的公司,你得去劳动与保障局的办事窗口去咨询。政府部门的解答比较准确。
公司的人事部门怕麻烦都不喜欢别人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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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可以明确下来,社保能转移,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新单位说不能转移这是单方面的一种推诿说法,建议你拿出国家的政策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国家对各级社保机构经办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的统一规程:这是社保部门的义务。
第一是发凭证。只要本人有要求,就要及时发给全国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是接电话。只要事关转移接续,就要认真接听和办理。
第三是办手续。流动就业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本人提出转续申请,相关就业地社保机构必须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续手续,不能延误,更不能相互扯皮推诿。
第四是转资金。各地必须坚决执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资金转移基数和比例,实现“全国一盘棋”。
但原上述回答,能给你维护自身权益带来帮助。
。
国家对各级社保机构经办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的统一规程:这是社保部门的义务。
第一是发凭证。只要本人有要求,就要及时发给全国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是接电话。只要事关转移接续,就要认真接听和办理。
第三是办手续。流动就业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本人提出转续申请,相关就业地社保机构必须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续手续,不能延误,更不能相互扯皮推诿。
第四是转资金。各地必须坚决执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资金转移基数和比例,实现“全国一盘棋”。
但原上述回答,能给你维护自身权益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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