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紧急的问题!望大侠们帮忙啊!
我是一名广告公司的员工,我2010年4月22日到公司上班的,现在老板还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谈保险了。如果有一天老板把我开除了或者我辞职了,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吗?能...
我是一名广告公司的员工,我2010年4月22日到公司上班的,现在老板还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谈保险了。如果有一天老板把我开除了或者我辞职了,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吗?能要求哪些方面的索赔和补偿?有哪些流程或者说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老板每个月发工资都没有工资单给我们,是直接给现金的!这个证明我的收入呢?
问题比较多,希望各位能帮个忙!越具体越好!我只有40分,没有多的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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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每个月发工资都没有工资单给我们,是直接给现金的!这个证明我的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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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用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有一天老板把我开除了或者我辞职了,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能要求哪些方面的索赔和补偿?”
你可以主张:
(1)、补发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从4月22日起算至今)
(2)、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赔偿;
(3)、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第八十七条)
(4)、补交社保,对不能补交部分折价补偿;(第七十二条)
“有哪些流程或者说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流程:应该与用人单位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去仲裁委请求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在收到仲裁书十五日内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你所需要提供的证据:
工作服、工友证明、工资条(最好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考勤卡(或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职工名册、证人证言(在职离职都可以)、录音录像(可以在协商时录音录像)、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保险上交记录(若有交保险)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说的并非要全部集全,只是越多越好。
“老板每个月发工资都没有工资单给我们,是直接给现金的!这个证明我的收入呢?”
这是不利于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权利的维护的,所以积极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工资条形式支付。
以上是针对楼主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用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有一天老板把我开除了或者我辞职了,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能要求哪些方面的索赔和补偿?”
你可以主张:
(1)、补发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从4月22日起算至今)
(2)、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赔偿;
(3)、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第八十七条)
(4)、补交社保,对不能补交部分折价补偿;(第七十二条)
“有哪些流程或者说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流程:应该与用人单位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去仲裁委请求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在收到仲裁书十五日内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你所需要提供的证据:
工作服、工友证明、工资条(最好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考勤卡(或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职工名册、证人证言(在职离职都可以)、录音录像(可以在协商时录音录像)、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保险上交记录(若有交保险)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说的并非要全部集全,只是越多越好。
“老板每个月发工资都没有工资单给我们,是直接给现金的!这个证明我的收入呢?”
这是不利于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权利的维护的,所以积极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工资条形式支付。
以上是针对楼主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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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单位的职工卡之类的证件啊,这些都可以证明你属于这个单位,曾经在这个单位待过,所以这些证据你都要收集好,免得以后出现纠纷后没有证据。耐心收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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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仲裁。如果老板开了你 ,你可以要求公司付两倍工资,就这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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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收集一下证据,比如一楼说的证件、工作服、签到本、或者你和客户签合同时的文本或者公司内部资料。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如下请求自用工一个月后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从5月22日至今可要求你们老板支付双倍工资,他要开除你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者支付1个月工资,至于工资的证明问题你提供多少有公司举证,不用担心的。还有你没工作满半个月安半个月支付你半个月的赔偿金。如果你辞职的话这个赔偿金就么了,但可以拿到上述有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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