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你觉得她该死吗?
潘金莲自从嫁了武大郎之后,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心里头老大不满意,这也就罢了,却为头的爱偷汉子,武大没法只好从清河县搬到阳谷县,租个房子继续卖炊饼。想想看,武大本是清河县人,要不是潘金莲太过招摇能搬家吗?
潘金莲这样的人,其实本身也是可怜之人。你想想,自己的貌美如花,偏偏委身于武大郎这样的人,不是说武大郎不好,两个人,真的不适合在一起吧,这本身就是悲剧!
武松的到来为潘金莲打开一扇门,武松如一一缕久违的阳光,让一直在黑暗里的潘金莲小鹿乱撞。说实在话,这是淫荡吗?我觉得不是,是一个人正常的反应。如武松这样威武的好汉,潘金莲心之向往也在情理之中。当然我不是说这样的感情是对的,我的意思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当然武松对嫂子是坐怀不乱,也是响当当的一条好汉的作风,武松的做法无可挑剔。
然后,潘金莲被西门庆看上,由著名的王婆拉皮条。首先我想说这样的私通确实是极端错误的。但是作为潘金莲每天面对武大郎,忽然有一位高富帅对她情有独钟,而此时刚刚对武松的感情遭遇冷水。感情的天平一下子就倾斜于西门庆了。这样的做法不对,这样的感情也可以理解,我说句实在话,不奇怪。
重点来了,潘金莲死有余辜在哪里?在于她毒杀武大郎,武大郎其实就是一个悲剧,胆小怕事,偏偏撞个“”大运”,碰到潘金莲这样的女人。他本身没有错的,更加不应该去死,潘金莲没有这个权力,西门庆也没有。你们追求自己的快乐,本来就已经错了,但是罪不至死吧,属于生活作风问题,就是放到现在也不违法,属于需要受道德谴责。但是你杀人了,就是作死,杀人偿命,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潘金莲是自己作死,武松杀了她,一点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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