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姓氏有哪些?
外国人部分名字:
1、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
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2、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3、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
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
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
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相关知识
1、较早产生的姓氏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1. Smith 史密斯
2. Johnson 约翰逊
3. Williams 威廉姆斯
4. Davis 戴维斯
5. Smith 史密斯
6. Brown 布朗
7. Johnson 约翰逊
8. Davis 戴维斯
9. Smith 史密斯
10. Brown 布朗
此外,还有其他许多不同的外国人姓氏,这些姓氏通常与家族历史、文化传统和地理区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