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和定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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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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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预付款的性质和预付款性质是不一样的,定金的性质它主要是存在着担保合同的规定,也就是,有一种担保债务必须要履行的,而预付款的话,它是对于付款的这样的义务所进行的履行,所以它更加偏重于是一种支付方面的方式。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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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预付款之间的区别在于: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而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预付款的数额没有限制;
4、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而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预付款的数额没有限制;
4、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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