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后一定要行政处分吗
法律分析:违反党纪的党员,要受到党纪处分。是否要给予政纪处分,有以下情形:违反党纪的党员同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党纪严于政纪和国法。所以,违反党纪不一定违反政纪。不一定要给予政纪处分。违反党纪的党员同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违反党纪的同时,违反了政纪,则需同时给予政纪处分。违反党纪的党员不是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用给予政纪处分。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总称。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