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干部退休后的待遇
法律分析:公务员退休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副厅级干部在退休后的医疗方面是很优惠的,应有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第五条 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的,可酌情补助。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确需新建住房的,由原工作单位将经费划拨给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负责解决。干部休养所和直接管理离休干部较多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车辆,为离休干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