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黄老学说指的是稷下学派的思想。
先秦百家以老子道家为尊,花开百枝,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流派。在那个思潮澎湃的时代里,各种学说都在探讨国家、王权、人民之间的关系,提出各自的治理国家的办法。
这其中,老子对旧制度是完全失望的,批判甚至放弃努力;儒家则希望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维护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墨家与儒家针锋相对,反对宗族礼法的“血统政治”;法家则主张制度管理,忽略对人性和人情的关怀,严酷无情。
这些学说各有闪光点,同时各自的思想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战国中期,以齐国学者为主的稷下学者们,开始重新思考和探讨。这种理念整理成文,就是稷下学派的《管子》。
稷下学派的思想,就是“黄老之学”。老子是思想主流,黄帝不过是扯来作大旗的虎皮。
“黄老之学”和道家学说异同
其实“黄老之学”只是以老子思想作为指导,来对前期各种思想流派的缺陷来进行纠正,特别是针对法家。因为老子、儒家、墨家都没有进入政治决策高层,法家作为制度管理流派,在各个国家已经取得非凡成果,只是太过严苛,不适合拿到台面上来讲。
老子的《道德经》,到底是“道经”在前,还是“德经”在前?这其中涉及道家内部流派之争。
“道经”在前的学派,注重老子的哲学思想,被视为老子道学的真传,比如庄子;“德经”在前的学派,则注重老子思想的实用部分,这一学派后来发展为法家。
“黄老之学”正是用老子思想来对“德经”部分发展出来的法家进行纠偏,已达到一种完美的国家、君主、人民之间的平衡。他们提出“道法”的概念,其政治逻辑是,只有符合“道”的“法”,才是合理的法。
也就是说,一切“法”必须符合“道”。这很明显就是对法家的过于严酷的“暴政”进行柔和变通。这种思想是非常先进的。即使在现代政治理念里,法律法规也必须以人性为参照,是人性的制度化体现。